長島轄區共有網絡服務平臺16個,涉及企業單位11家。近期山東長島市場監管局對這些平臺服務經營者進行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集中統一培訓,并對平臺服務經營者建立規范化管理“三項制度”,實行三個“必須做到”。
山東長島市場監管局落實網絡平臺服務規范化管理“三項制度”
一是建立平臺服務經營主體資質合格制度,要求必須做到經營主體合法。平臺服務經營者必須取得營業執照,并在通信管理部門辦理許可或備案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必須在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對達不到亮證經營要求的全部下達長島漁家樂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二是建立信息發布申請長島漁家樂旅游主體登記臺帳制度,要求必須做到信息發布申請主體全部建檔登記。對申信息發布申請主體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上建立登記管理臺帳,登記其營業執照名稱或自然人身份證號、地址、負責人姓名、有效聯系方式、發布廣告信息的主要內容及起止期限等信息,申請者信息記錄備份保存時間自服務合同終止或者履行完畢之日起不少于兩年。
三是建立廣告信息審查報告制度,要求必須做到所發布廣告信息逐條審查。平臺服務經營主體在其平臺上長島旅游攻略發布的所有廣告宣傳信息必須提前進行逐條審查,對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情形的堅決不予發布長島旅游,已經發布的堅決予以撤下,對疑似違法廣告信息而又不能完全確定的可向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報告,待確定后再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