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青島市政府新聞辦組織新聞發布會,發布會山東旅游點上,市司法局王新鋒副局長就《青島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進行發長島布解讀。
12月11日,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審議煙臺長島漁家樂通過了《青島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于12月23日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266號令的形式印發,并將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自2015年12月以來,地鐵3號線、2號線、11號線和13號線接連通車,為我市實施空間發展戰略注入了澎湃的發展動力。目前,在主城區,煙臺長島南北走向的地鐵3號線與東西走向的2號線實現互聯換乘;在東部,11號線拉近了嶗山、即墨等區域與主城區的時空距離;在西部,13號線又成為連接新區東西部城區的一條交通大山東省旅游景點動脈,四條線路運營里程達到171公里。運營里程的增長給市民帶來便利,運營安全管理壓力也隨之不斷增大。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履行運營安全職責需要依法明確,《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對運營安全規定較原則,需要通過規章予以細化,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