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業務經營屬于特許經營許可范圍,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不得從事相應的旅行社業務。長島旅游《旅游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由旅游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新修訂的《山東省旅游條例》將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第四十二條規定“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協會、學會、俱樂部、車友會、媒體、互聯網群等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山東長島:禁止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從事旅行社業務
目前社會上存在一些戶外俱樂部、驢友俱樂部等單位和個人,打著戶外活動之名從事旅行社業務。對此,《旅游法》和《山東省旅游條例》是明確禁止的。煙臺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醒廣大市民和旅游者跟團出游一定要選擇合法正規、信譽度高的旅行社,選擇質價相符的旅游線路和產品,不能一味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報名時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權益受損要依法理性維權。
煙臺市旅游投訴電話:0535-6270842